更新时间:2022.10.11
因胁迫而造成的包办婚姻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需提供受胁迫的证据。 如果不是受胁迫造成的包办婚姻,起诉程序与普通婚姻离婚程序相同。
可撤销婚姻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在我国可撤销婚姻在被人民法院撤销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被撤销后就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因胁迫结婚的情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前不如实告知的情形。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被撤销后就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因胁迫结婚的情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前不如实告知的情形。
重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而是属于无效婚姻。任意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中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重婚的一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买卖婚姻、包办婚姻都是违法的,包办婚姻的各种形式,包括娶童养媳、包办寡妇婚姻、转亲、换亲等,都不具有法律效力,是不合法的。它侵犯了双方的人生自由权,并且买卖婚姻包办婚姻也是一个应当摈弃的旧风俗习惯,是不适应现代化生活的,对包办他人婚姻和其他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可撤销婚姻有以下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包办婚姻通常是第三人胁迫的结果,这种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可撤销的情形: 1.当事人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当事人患有不适于结婚的重大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要撤销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属于可撤销婚姻的类型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消该婚姻。 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诈骗不可以申请撤销婚姻,但是可以通过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在中国追求婚姻自由,只要达到法定的结婚条件,婚姻都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