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女职工怀孕被辞退的维权是,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女职工怀孕被辞退的话,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要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辞退劳动者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女职员怀孕的可以有九十八天的产假。如果是难产的,可以多申请十五天的假期。如果是生双胞胎的,多一胎就多是五天的产假。在产假期间女职员的公司是照发的,而且公司不能够以此辞退员工。
辞退入职时隐瞒怀孕的员工不合法,女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是法律赋予女性享有的基本权利,怀孕与否也不是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条件,因此单位如果以员工入职时隐瞒怀孕事实而辞退员工,显然是违法的。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孕期女职工,减轻劳动,享受产假和生育保险。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
1、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工作,则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调换工作岗位。对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减轻其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
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降薪,可以合理调岗,但不能降薪。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且不能降薪。用人单位安排其他劳动,非孕妇意愿不能强行调岗。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合同期满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