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中介合同,又称“居间合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1条至第966条,立法者取消了拗口的“居间合同”一词,将其全部变更为“中介合同”。
相比原合同法中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民法典的变化主要有三处: 一、由居间合同变成中介合同; 二、必要费用应当有明确的合同约定; 三、增加一条关于“跳单”的规定。
不是意向合同,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1、不是。居间合同,俗称中介合同。是指居间人和委托人约定的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居间合同的当事人为居间人和委托人。其中,接受委托并报告
中介合同是指中介向委托人报告签订合同的机会或提供签订合同的中介服务,委托人向委托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 中介人应真实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相关事宜。为了促进合同的成立,中介人应支付相关活动费用。合同不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
一是疏于核查客户资料。针对卖方提供的有关房屋权属以及影响出卖的重要材料是否齐备等,未尽到谨慎审查义务,为买卖双方的合同履行埋下隐患。如对属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在出卖时,未要求配偶一方出具同意出售和委托办理
中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有效的要件。合同有效的要件有: 1、行为人具有订立该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订立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在双方当事人签
意向合同有法律效益。意向合同是任务委托方以及承包单位事先约定的书面协议;承包单位根据协议开始制造供应品或准备提供服务;当需方的利益要求对承包单位作出有约束力的许诺,从而使工作能立即进行,并且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协商一个确定的合同来满足提出的需
房屋中介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结合签订房屋中介合同的主体,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来作出判断。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房屋中介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1、房屋中介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房屋中介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