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的执行: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但是自书遗嘱不一定都有遗嘱执行人,具体分情况如下: (1)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
自书遗嘱如何执行,不同情况处理不同。具体如下:1、遗嘱中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进行执行;2、遗嘱中所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不接受指定的,由全体的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自书遗嘱既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1、在自书、代书遗嘱中应当注意不要忘了由遗嘱人签名。 2、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执行遗嘱的方式为:首先在继承人开始后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遗嘱进行鉴定;然后对信托人的财产进行收集、整理;受托人编制遗产清单和接管遗产;清偿完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对遗产进行分割。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但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未指定其他人为遗嘱执行人的前提下,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指定遗嘱执行人。且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
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遗嘱执行人的具体人选,由被继承人进行指定。被继承人既可以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指定让法定继承人的其中一个人又或者是多个人来进行继承,又可以指定具体数额如何分配。除此之外,被继承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个人财产
遗嘱执行人有下列权利: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见证人进行遗嘱见证: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
遗嘱受益人能当遗嘱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指的是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遗嘱执行人的主要职责是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