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的房产在为转移所有权之前可以要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回赠与的房产: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
赠与子女的房产可以收回,因为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房产赠与是可以撤回的。但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但是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可以撤回。
赠与子女的房产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收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收回;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收回;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收回。
可以收回。原则上来说,只要房子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没有发生物权变动,赠与人就可以自由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该房产赠与合同经过了公正,或者具有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并且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
可以收回。原则上来说,只要房子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没有发生物权变动,赠与人就可以自由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该房产赠与合同经过了公正,或者具有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并且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
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收回的情形有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应当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房产是可以收回的。一般情况下,在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时,父母可任意撤销赠与孩子的房产。当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后,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为被赠与对象,很难撤销赠与。
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要看情况。一般房产已经登记过户的不能收回,但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房产的行为发生在一年内的,可以收回。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仅签订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过户的,赠与人可以在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不承担责任。但如果不动产权属随不动产登记过户而转移,既然房子已经过户,就意味着房屋捐赠已经完成,基本上不可能再收回。法律明确规定了
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房产赠与后可以撤销赠与,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以房抵债的条件如下: 赠与房产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如果已经登记过户了,则不存在法定撤销赠与情形的,不得随意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