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义务是: 1、承运人应当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运输合同特征为主体的复杂性、标的特殊性、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性、格式的标准性、有偿、双务合同。 运输合同的分类: (一)按运输方式分类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 (二)按照运送对象分
担保合同的特征如下: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3.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
运输合同中托运人的责任有: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的,应当按照货物价值的比例向承运人支付违约金; 2、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而导致吊具断裂、货物损坏等事故; 3、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
运输合同特征为主体的复杂性、标的特殊性、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性、格式的标准性、有偿、双务合同。运输合同的分类: (一)按运输方式分类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 (二)按照运送对象分类
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的义务包括: (一)强制缔约义务,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 (二)安全运输义务,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三)合理运输义务,准时将所托的货物送于到目的地。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包括: 1、安全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 3、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4、对货物毁损存在赔偿责任。在运输合同当中,不管是作为承运人还是托运人,自运输关系建立之日起双方就互负权利义务。但是很显然的是
承运人应该按照约定,将货物完好地在规定的时间、走规定的路线将货物送到规定的地点,这些都是承运人的义务。如果运输过程中因为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了损坏,承运人有赔偿的责任。如果是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两个承运人承担运输责任的,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订立运输合同应注意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 1、双方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 2、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