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离婚彩礼返还可以申请,前提是彩礼要符合法定返还条件。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那么男方就可以在离婚时向法院申请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予
可以。首先男方要求返还的只能是彩礼,即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属彩礼,其他男方以红包形式给付女方家属的财产属赠与性质,对该部分男方请求返还时应不予认可。其次,应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为前提
要视情况而定。像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一方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对于已经登记结婚却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有过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退。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
有过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退。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
解除婚约可以要回礼金。因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如果没有领结婚证要求解除婚约,男方是可以要女方返还彩礼的。
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满足以下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1、两人未登记结婚,在有证据证明给付彩礼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彩礼;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
离婚是否需要退还彩礼钱不能一概而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人民法院会支持当事人的返还彩礼的请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
离婚以后彩礼钱是否要退还给男方要看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给付一般都会先于结婚登记,而在结婚前双方分手的这种情况,如果将彩礼继续判归女方所有则会造成对男方的不公平,也有违给付彩礼的初衷; 2、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