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转账给女朋友的钱如果不具有彩礼性质,也不是借款,只是恋爱过程中的普通赠与行为的,不能要回。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朋友的大额彩礼,最终没有结婚,分手时是可以要回的。
分手了亲属卡消费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恋爱期间内的日常开销费用,是双方维系和发展当下情感的必要支出,在分手后不应主张返还。但是如果是特别巨大的金额,或可以主张为彩礼性质要求对方返还。如果对方拒绝返还,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根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给小三的分手补偿费不是一定能要回来的。若该补偿费为支付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则不得请求返还。若该补偿费系双方共同财产而产生的,则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
给女朋友的转账如果不属于赠与而是借款或者其他民事纠纷的,则可以要回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如果决定起诉,当事人就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在诉讼中也需要为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
如果是属于赠与性质的,受赠人有下列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钱: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分手费打官司不能要回,分手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分手费也不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主张返还分手费,包括恋爱时的消费都是不能被人民法院支持的。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给女朋友送的礼物分手了不能要回。法律规定,在恋爱往过程中,一方以增进私人情谊为目的,送给对方数额较小的礼物,人们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视为是一般赠与。
一般情况下,给女友的钱,分手了男方不能要回。因为该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赠与,在如果女方有严重侵害男方或者男方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钱财。若是男方能够证明该笔财物属于出借款的,也可以要回。
分手费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一直都存在着争议。有人认为,分手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也是他自愿支付的,如果双方之前就支付分手费签订了一份协议应该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形式来处理,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分手费是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不应当适用法律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