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根据《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寄交或面交下列文件: (一)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二)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
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材料有: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人、抵押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
税务登记的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原件、总机构税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等。
土地抵押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抵押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借款合同; 5、其他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
专利权质押登记地点是: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或者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
按照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出质人与质权人及其代理人均视为质押合同当事人。作为当事人,可以单独或共同提出专利权质
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方式: 首先,应当由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 然后,当事人共同前往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当事人应当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专利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
商品房产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1、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2、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刷。 3、按《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
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上原件;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6、要求粘帖委托代理人身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