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一、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
需要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前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的时候,应当提交离婚起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离婚一般需前往被告住所地起诉,因为离婚诉讼也属于一般民事案件,也是适用一般民事诉讼管辖规则。即一般需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那么就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一方失踪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直接去法院就好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等待开庭,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法院开庭审理,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进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有很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