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 (一)出质人对票据权利的处分权。 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押不同于转让票据权利,出质人的权利主体资格并没有被剥夺。 (二)质权人的权利。有价证券的质权人的权利一般包括:留置有价证券的权利、孳息收取权、转质权、权利保全权、证券质
股票质押合同若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内容合法,此时合同成立即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登记才能够设立。未登记则是未设立。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股票质押合同当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违背公序良俗。
以下情况股票质押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票质押合同;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股票质押合同主体不适格。例如,出质人物权处分该标的物; 2、股票质押合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违反一般的公序良俗;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票质押合同无效。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情况股票质押合同无效: 1、股票质押合同主体不适格。例如,出质人物权处分该标的物; 2、股票质押合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违反一般的公序良俗;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票质押合同无效。
股权质押不一定是利空,也有可能是利好。股权质押包括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等。股票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是指上市公司把一部分股权质押给证券公司,获取一定的资金,对股票的影响不一定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据质押后所融取的资金用途以及股票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
以下情况股票质押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股票质押合同;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票质押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