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改嫁的儿媳一般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改嫁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18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
改嫁儿媳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妇无力改嫁与否,一般都没有继承权。除非是儿子去世,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儿媳妇对公婆的遗产具有继承权,可以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遗产。
一般情况下,无论儿媳是否改嫁都无权继承公婆遗产的。但若儿媳改嫁前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具有法定继承权,继承人以外的对公婆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若是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