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合同已履行完毕后,合同效力终止,无需解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终止。只有合同中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独立生效,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了违约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基于这些条款,主张违约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享有撤销请求权;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一方享有撤销请求权; 3、一方或第三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
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可以撤销: 一、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表达的,可以认定为欺诈; 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机之中。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达,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合同可变更的情形: 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有以下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撤销。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和在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别人的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因此,只要符合合同
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果属于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情形的可撤销。当事人有权在法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当合同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