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
若继承的遗产没有明确表示只归于一方,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通过继承所获得的房产,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可以请求进行分割。 如果被继承人写有遗嘱,并且明确写明只给一方的,那么这套房产就不视为
丈夫在结婚登记之前继承了婆婆的遗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继承发生于结婚登记后,且遗嘱或遗赠协议并未约定该遗产归一方的,则遗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没有特别约定的,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以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分出属于他人的财产。再在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内继承。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的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是指: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去世后,另外一方对其财产的拥有,同时共同财产的继承上,首先要明确哪些方面是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能提及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依《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
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发生继承关系,婚后实际取得的财产,只要双方没有就该财产作约定; 就应当认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实际取得该财产的时间并不影响该继承所得财产的归属。
1、可以,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2、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权应按照以下方式分配:继承开始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