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涉外仲裁协议的形式可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在签订合同时即约定涉外仲裁条款。第二类为合同争议发生后,双方对发生的争议补充约定涉外仲裁协议。 具体判断还需还需确定适用的法律,依照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涉外仲裁协议的形式可大致分为以上两类。
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 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 3、缺席裁决
(一)关于仲裁协议准据法 仲裁协议也是一种合同,无须特别规定而准用一般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是可行的,事实上,确有很多国家的仲裁立法像中国1994年仲裁法一样,没有单独规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但鉴于中国基层法院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及该部仲裁法生效后
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方式,也可以选择诉讼方式。选择仲裁方式的,应定有书面的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表现,也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具有以下
(1)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指双方在争议发生前在合同中订立的将合同争议交付仲裁的条款。这是目前涉外仲裁中常用的一种形式。仲裁机构一般制定自己的示范仲裁条款,建议在订立合同时采用。例如,中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1、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以胁迫等手段订立仲裁协议。4、仲裁协议是口头订立的。
1、协议原则 所谓协议原则,是指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基础之上。当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也可以在案发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能行使仲裁权。
涉外仲裁,主要指根据当事人的有关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会按照相关的法律,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一种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一般不可以就同一个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不可以向其他的机
特种作业证有以下种类: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
毒品的种类有: 1、从毒品的来源一般有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鸦片就是天然毒品,海洛因就是半合成毒品,冰毒就是合成毒品。 2、从毒品对人的中枢神经所引起的作用则一般有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等三种;例如鸦片就是抑制剂,苯丙胺类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