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决议人数的具体规定如下: 1、章程规定,法律优先。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双过半原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对通过特别决议,公司需要多于2/3的股东投赞成票。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至于特别决议,公司只需要得到51%或以上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成员3-13人。《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
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 1、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三人至十三人; 2、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需要董事会,只需要一名执行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
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 1、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三人至十三人; 2、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需要董事会,只需要一名执行董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
全资子公司不需要设立董事会。全资子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