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儿媳能否继承,要看其是否尽了赡养义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委托他人到办理继承的公证处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可以在继承公证书上由代理人代替签署放弃继承的协议。按照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遗嘱继承可以写全部财产由谁继承。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遗产,甚至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该遗嘱必须给
遗产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继承。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既可以是生理死亡也可以是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没有表示
非法定继承人可以起诉继承遗产。在继承遗产中,有合法继承权的人,也有符合相关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也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在相关规定中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的关系。缺乏劳动能力被继承人抚养的;扶养被继承人较多的
遗产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继承。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既可以是生理死亡也可以是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没有表示
首先,人民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如下: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能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除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法律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法律赋予这类人这种权利的原因是与被继承人之间有特殊的支持关系
兄弟姐妹有继承权,是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五种情形应当按照
继承人继承遗产后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没有份额。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如果没有规定属一方所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