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病休工资的计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应当予以剔除。
须视具体情况而定。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
病假工资计算: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在集体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没有工会的,则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
病假工资的计算: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2、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工资的计算如下,如果职工工作已经满两年但是不满四年的,工资为百分之七十。如果职工工作已经满四年但是不满六年的,工资为百分之八十。如果职工工资已经满六年但是不满八年的,工资为百分之九十。如果职工工资已经满8年的,工资为百分之一百。根据劳动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应休未休年假工资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没有工会的,则之间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工伤期间单位按病假工资发放不合理。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