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另外,根据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
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 1.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 2.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
债务人的财产范围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企业破产法》第17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有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债务人因为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申请破产的,其破产财产应当用于清偿其债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 1.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指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相关财产权利。 2.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
债务担保人可执行的财产范围应以其担保义务为限。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1、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2、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 3、合伙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债务融资包括: (1)长、短期银行借款; (2)发行金融债券; (3)综合授信管理工作; (4)信用证等其他中间金融业务; (5)保函,由银行出具并承诺的,确认工程承包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的工程赔付保证。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融资包括:1.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以向银行有偿借贷,确定归还期限等内容,而实现的临时性融资。2.发行金融债券。由借款单位提出,经央行批准,由主办银行发行的记名或非记名的金融债券。3.信用证等其他中间金融业务。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包括: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了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担的债务;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进行生产经营,收益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产生的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