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劳动者如果是因单位的过错而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会有经济补偿。劳动者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如果是因个人原因而主动解约的,一般没有补偿。
以下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劳动者根据以下情形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违法情形的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算。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有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尽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若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协商后解除的,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