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租房合同到期续签合同不是自动。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因此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有以下规定: 1、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应当返还房屋; 2、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但仍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原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已经成立。但是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生效,还要进行以下判断:1、
原则上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对租房合同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需要符合下面的条件: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
房租合同到期是否有效的回答是:原住房合同的约定是有效的。如果承租户以同样的房租要求你续签租赁合同,你拒绝,那么,你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给予对方一定赔偿的。
合同还有效。 根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
租赁合同的起止时间,一般按照双方事先约定或者事后补充的约定来确定。对于租赁合同的起算时间,没有事先约定的话,一般按照双方实际履行的时间来确定。具体来说,就包括了合同的签订日期,房屋的交付日期,以及承租人正常的使用日期。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话,
首先,一般情况下,合同因解除而溯及既往的消灭,尚未履行的债务免于消灭, 已经履行的部分发生返还请求权。但是租房合同为继续行合同,合同解除无有溯及力,也就是说,不得请求房东返还已经支付的租金。 其次,解除了合同,自合同解除时尚未履行的债务被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