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涉外结婚办理登记的地点是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涉外结婚办理登记的地点是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一般情况下,涉外结婚手续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结婚的,那么可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如果结婚双方都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婚
涉外结婚办理登记的地点是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涉外离婚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有效通行证、有效护照等。离婚协议书应当经双方同意签字,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情况属实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
一般情况下,涉外结婚手续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结婚的,那么可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如果结婚双方都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婚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涉外结婚登记手续是: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涉外结婚,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民政部门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
涉外结婚登记手续有如下规定: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应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