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股东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有例外情形的除外,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
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
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一种情况是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显著的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格应
下列情况下公司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2、股东出资不足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发生的债务和费用负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如下: 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2、出资缺陷,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必须补充其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
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
股东实施了不正当的手段,或者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滥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是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实,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 2、股东非货币投资明显低于章程定价的;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缴纳全额出资的。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
如果名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名义股东是要对于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果公司出问题了,股东不一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是分离的。但是股东在以下情况下需要与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