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离婚再结婚所需要的手续大体上与初次结婚登记的手续一样。再婚登记的程序为: 1、首先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其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以及与对方没有血缘关系的声明等材料; 3、最后由工作人员对其
以下流程是离婚人士办理了再结婚手续时需要经过的:双方准备好申请办理结婚的相关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或判决书;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
进行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再婚一般和第一次结婚需要提交的证件是一样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除了上述材料以外,若是离过婚后再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若是
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是:当事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再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是身份证、户口簿。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持身份证、户口簿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
进行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再婚时办理登记需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再婚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
再婚登记跟结婚登记一样,领取结婚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其中户口本应该跟实际情况相符,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机关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如果一方办理
离婚后,再次结婚登记需要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