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1、调查方法是: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债务人申报财产;法院依职权调查。 2、法院依职权调查是指法院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在执行实务中,由于债权人常常不能向法院提供债务人财产状况,或者至多提供一些财产线索,法院就需要通过自己的调查来
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如果债权人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方法清偿,如支付价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如果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的,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偿还。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期,对方未还款的,可以起诉;未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的,不能起诉。 2、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要求并给予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后,超过确定的还款期限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
连带债务人破产应该清偿债务。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是按照各自的责任的大小进行确定,如果不好确定责任的大小的,则平均承担各自的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人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的责任份额的,则是有权向其他的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连带责任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
连带债务人其中一人进入破产程序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是要求所有债务人所负义务是任意一人都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如果有一人破产而失去了经济偿还能力就需要其他的债务人先履行对债权人债务。
破产企业想回收债权,可以在立案前,对债权进行积极地追讨,在立案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追讨,还可以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或者律师来进行专门清收,或者结合公司的职能部门进行清收。
目前对于破产企业债权回收的途径,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进行债权回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
债务人不还债务的,债权人救济途径如下: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法院将立案受理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后以公告的形式传
债务人死亡债务偿还的情形有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另一方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1)必须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 (2)必须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贷款人转让债权不能超出原保证债权。
债权人讨债途径有: 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同意受理的,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2、向人民法院起诉,债权人可以就生效的法院判决要求债务人执行。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根据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清偿,或者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