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四级工伤可以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十级工伤伤残可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7个月;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
五六级工伤享受的待遇有: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 2、保持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予残疾津贴; 3、工伤职工本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构成十级伤残可以分情况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1、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及7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而五级伤残的津贴是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是60%;以及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等。
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可以享受这些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 2、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伤残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伤残补助金,按九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9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上述补助金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