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涉外抚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涉外抚养适用法律的依据包括《民法典》、《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民事诉讼法》等。涉外抚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是: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
接受遗赠的话,继承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明确表示自己会接受这份遗产,如果没有作出表示就可以认为放弃接受遗产了。继承的遗产只能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赠抚养协议法律效力有: 1、遗赠抚养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协议关系,一经双方签订,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遗赠人有权接受抚养人的抚养,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侵占遗赠人财产的,遗赠人可以请求解除协议; 3、遗赠人
满足以下条件的遗赠抚养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遗赠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遗赠人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是被继承人在自己的真实意愿下定立的,有法律保障。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是: 1.遗赠扶养协议兼具生前行为与死因行为,而遗赠只是死因行为。双方当事人就遗赠扶养达成协议,扶养人应履行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故为生前行为;但是,扶养人须等待被扶养人死亡时,才有权取得被扶养人的遗产,故为死因行
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是: 1.遗赠抚养协议本质上还是一种协议的关系,类似于民事合同关系,一经双方签订,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这和遗赠相比很大的区别。 2.对于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人抚养的权利,对抚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
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规定如下: 1、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应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 2、遗赠抚养应当订立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主体适格的,即可依法生效。
遗赠扶养协议有如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等。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根据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上的约定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