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录音证据或其他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涉及的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记录等。 书证是用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书信、文件、合同、遗嘱、票据等。 与其他证据类型相比,书证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在劳
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支持其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否则承担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适用以下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下列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以下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适于劳动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合同效力发生的争议;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具体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