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后是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
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离婚不抚养子女的方一由于经济问题,可以向法院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标准,但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如下: 1、工资的收入有所减少; 2、病或者伤残; 3、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离婚后申请抚养费降低并没有时间的限制,而是条件的限制。具体有: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
离婚后再婚抚养费过高可以请求降低。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 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
抚养费可以申请降低,抚养义务人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后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已经离婚后,能就子女抚养费降低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提供其无支付能力、支付费用远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等情况存在,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
夫妻协议离婚时抚养费过高的,可以要求予以降低,降低抚养费的方法为经过与对方协商同意或者向法院另行起诉。如果是起诉变更抚养费的,应当是有正当理由的,比如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具有特殊情况无力支付高额抚养费等。
子女要求増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塬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离婚后出现一下情况的话,抚养费也可以降低: 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
离婚后出现以下情况的话,抚养费也可以降低: 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