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股东未按要求完成出资的,对公司的债务要承担连带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
未实际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实际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未足额出资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1、对公司应承担补足出资义务。 2、对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股东即使未实际出资,依照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也依法承担公司债务,但应当以其出资额为限。
未实缴出资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根据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东未实际出资的,依照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也依法承担公司债务,但应当以其出资额为限。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股东是要在出资限额内承担责任
股东未实际出资的,依照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也依法承担公司债务,但应当以其出资额为限。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股东是要在出资限额内承担责任
股东未实际出资的,依照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也依法承担公司债务,但应当以其出资额为限。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股东是要在出资限额内承担责任
股东应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