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给彩礼后女方不结婚一般要退还彩礼,因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有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的,彩礼应当要退还。
给彩礼之后女方不结婚需要返还彩礼,当事人可以直接找女方要求返还,女方不返还的,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之后,女方还是不返还的,可以申强制执行。
结婚女方可以不要彩礼。彩礼并不是夫妻关系确定的法定条件,彩礼的给付一直是一个道德的问题,当然可以选择不要彩礼。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在下列情形中会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 2、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实际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 3、不予返还结婚彩礼的其他情形。
女方不结婚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但具有一定的前提。在下列法定情形下,彩礼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情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
要彩礼属于不违法,结婚给付彩礼是我国的风俗习惯,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索要天价彩礼,借结婚索要钱财的就是违法的。因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并不是必须要给彩礼,法律对其没有强制性规定。结婚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没有法定的情形,女方不退彩礼一般不犯法。但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需要归还彩礼。
不违法,彩礼与当地风俗相关。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古代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给彩礼后女方不结婚的情形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项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方收取彩礼以后不结婚的,若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则可以要回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
女方不承认彩礼的行为不犯法。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所以只要女方不是借婚姻索要财物,其可以对男方给付彩礼的行为不予承认。
没结婚女方不退还彩礼不犯法。不犯法。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结婚没结婚证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