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为标准;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收取: 1、离婚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按0.5%缴纳。 2、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支付100元至500元
人身损害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1.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为标准;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
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营养费没有统一的标准,赔偿数额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所谓伤残情况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一般来说,应视受害人的受伤害的状况和残疾的具体情况,从其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参照医疗机构的意
人身损害诉讼费是,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
当事人就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所适用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有特殊期限的可以相应延长。我国《民法典》规定,该期间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财产案件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
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标准依据实际情况来看。营养费没有统一的标准,赔偿金额以两者为基础,一是受害者的残疾,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所谓残疾,既要包括一般伤害,也要包括残疾。一般而言,应根据受害者的伤害状况和残疾的具体情况,从其治疗和康复的实际
海南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海南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