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债务人的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债务人的义务: 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
1、赠与人的权利:赠与财产的权利、撤销权; 2、赠与人的义务: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瑕疵担保义务; 3、受赠人的权利: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 4、受赠人的义务: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是权利主动的,义务是被动的。具体而言,权利是主动的,是法律赋予你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权利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可以从下面两方面来界定: 1、权利和义务具有平等性。意思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平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可能有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情况出现。除此以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
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
业主具体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1、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2、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3、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
业主的权利有: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2)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
小区业主的权利:对小区内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除了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建筑物的安全,不得造成其他业主的损失。业主的义务:保证建筑物的正常使用,遵守业主间的规定,遵守法律规定。业主不得私自改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