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离婚不一定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
没有登记结婚的不能办离婚证。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法离婚。 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对于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结婚登记需要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3、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离婚登记没有要求必须结婚登记机构办理。协议离婚的,可以到男女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在中国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中国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
离婚后又结婚的,和初次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是一样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没登记结婚证的男女,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直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即可。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要离婚的,应当先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是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但被告不在中国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
俩人没登记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分手即可。 但是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没有领结婚证但是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
俩人没登记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分手即可。 但是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没有领结婚证但是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双
彩礼通常系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婚约一方给予对方的数额较大的金钱或价值较大的财物。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当退还。 但是对于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较长或生育子女的情形,彩礼可以不退还或部分退还。 近年来,随
没有登记结婚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即可,若有财产分割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事实婚姻,则需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如果不属于事实婚姻,也不需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