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信息披露制度亦称'信息公开制度'。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和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公开或公布其有关信息和资料的规定。可分为发行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和流通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一般说来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比较严格,而对于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相对较少,在此我们着重说一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概括来说,信息披露应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五大基本原则。具体来说: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
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有: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措施;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
经营者的义务有10种: 1、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2、接受监督的义务; 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 7、保证质量的义务; 8、履行“三包”
1、召回义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等信息的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也使投资者能够更加了解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为公示制度。上市公司一般要保证投资者的利益,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以便于使投资者充分的了解情况。一般情况下,既包括
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要求,证券法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行为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为定期报告和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接受公众的监督,上市公司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或公布相关信息和信息的制度。其包括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披露: 1、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公开发行时发行人、拟发行的证券和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的披露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