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担保合同中的担保期限应当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时按法律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中担保合同的期限由担保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当担保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
保证合同是否要约定合同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约定合同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
《民法典》中规定的担保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消灭后,担保物权就消灭。如果是保证担保的,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主要由当事人自行确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保证合同不是一定要约定合同期限,是否约定期限由合同双方自行确定。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抵押合同的担保期限可约定可不约定,如不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债务期限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担保期限。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如果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其抵押权的,则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所以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必要。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期限是根据担保人和债权人的约定来确定的,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期限应当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的期限。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保证期一般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