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如果主合同无效的,则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因为担保合同对于主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存在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所以如果主合同无效的,说明主合同中约定的债权无效,即没有担保的意义。所以担保合同必然无效,相关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
《民法典》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是无效的,具体的如下所述。 (一)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是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
租房没签合同可以退押金。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收取的租房押金应予以退还,造成损害的可以押金据实支付。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后,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随之消灭。
一般来讲,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