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符合下列条件的才能要求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据此,有孩子起诉离婚除非
1、如果结婚前男方给付彩礼后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男方家庭可以请求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离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指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女方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至于具体返还金额,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据双方共同生活情况作出判决。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
“彩礼”并非规范的法律用语,因此,被诉到法院的彩礼纠纷,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一般不退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给付彩礼人可主张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人因给付而生活困难。 根据规定,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一般情况下不用退还。但如果男方主张返还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退还情形的情况下,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了,但一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也会判决返还一定的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