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新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在以下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1、股东出资不实
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应该是公司承担,与股东无关。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即可,但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债务与股东个人并无直接关系,无需股东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
无论新股东或原股东,其个人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
无论新股东或原股东,其个人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
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债务不能让公司承担。因为股东的债务是其个人债务,由其自己负责偿还,公司没有义务替其偿还。除非是公司经过股东会同意后为股东的债务提供了担保的,此时公司作为担保人需要提股东偿还债务。
公司负债股东有责任。但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自身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有人格混同现象的,则股东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换法人后之前公司债务不是由股东承担。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公司的法人资格,公司依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如果不是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通常,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