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承揽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以下这些案件才适用专属管辖,其中不包括承揽合同: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
加工加工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履行地必须是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方。加工加工合同主要以加工方按照定制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交易内容,加工方的交易以使用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应该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或者实际履行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
承揽合同也可以称之为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对加工的具体事项进行规定的一种合同。合同是对加工中的材料以及商品和完工时间做了一些规定。在加工完成后,将商品运往需要加工的企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承揽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在承揽人所在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合同纠纷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当事人可以向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也即发生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不需要采用书面订立,但最好还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 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定作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够解除承揽合同,导致承揽人发生损失的,那么要赔偿适当的损失费用。 承揽合同,就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来完成工作,交付工作的成果,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的,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协议。而承揽合同则是指,承揽人与定作人订立的,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