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因胁迫结婚的,受害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并且该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因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受害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并且该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
1.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2.两者有明显的不同,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
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重婚的婚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
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重婚的婚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
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规定请求撤销婚姻时效是一年,从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的婚姻与无效的婚姻其实是一种法律上的分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得知,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只有一种形式,即为因胁迫而结婚。而无效的婚姻情形有:1、重婚;2、婚姻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在婚前就具有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并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疾病是属于可撤销婚姻。目前的法律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是规定知情权,也就是说男女一方存在重大疾病的,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在结婚前,应当将重大疾病如实告知对方,对方愿意接受的,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对方
无效的婚姻有以下几种: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可撤销婚姻的特征: 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
《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到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只能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撤销。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就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律规定,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法律的认定方式: 1、男女一方或双方存在重婚、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的,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2、男女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应当依法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