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4
可以。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这一法律规定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1、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2、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3、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以及发生争议
建筑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要求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过资质等级的; 2、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以合格施工企业名义借用; 3、建设项目必须招标但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支付工程建设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
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民法典》关于合同的效力来确认,但是《民法典》的规定属于一般性规定,具体到各种有名合同的实际情况,则存在种种制约合同效力的具体因素,就建筑施工合同而言,影响其效力的因素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
1、施工总平面布置管理:合理、高效、各专业协调性好,塔基等重要垂直运输设备布局合理,满足生产需要; 2、施工进度:人材机组织协调好,进度满足合同及计划要求; 3、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满足合同及规范要求; 4、安
合同无效违约条款还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无效违约条款还有效。
可以,但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 二、民事诉讼的专属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协议管辖有效,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根据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果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开工,就没有效了。不过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以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果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开工,就没有效了。不过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以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进行建筑合同诉讼时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可由被告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或施工工程所在地,即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属于中院管辖范围,有重大影响的建筑合同纠纷,由其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