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利如下: 一、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四、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五、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
消费者无理取闹消协一般不会管。当消费者和商家发生纠纷时,可以选择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除此之外,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
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双方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拨打12315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
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有: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有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行为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
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有: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有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行为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
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有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行为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3、通过对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引人误解的宣传
投诉以文字材料为准。 要把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受损害事实,所购商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交涉经过等内容写清楚,并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 未经消协同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和实物,以防丢失。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式有打电话到12315。投诉的内容应当包括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经营者交涉的情况;相关证据;希望得到的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