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当事人对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应当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即发包人应当自接受建设工程之日起2年内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
公路工程质保金法律是没有进行具体规定的,主要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法律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
建筑工程质保金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或两年内返还。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在工程完工后六个月、十二个月、或者二十四个月内返还,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其中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78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条中“应当”一词表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而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建设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者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者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按月定期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进度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