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担保物权包括的权利有:抵押权、留置权、质押权等,法律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下,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有下列种类: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本担保与反担保。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
担保合同的种类包括保证合同。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合同。
我国的民法典已经对担保物权的种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担保物权有以下五种类型:第一、法定担保物权以及意定担保物权;第二、优先性担保物权以及占有性担保物权;第三、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以及权利担保物权;第四、登记担保物权以及非登记
继承的种类都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协议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担保物权主要有以下种类: 1、抵押权,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 2、质权,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 3、留置权,债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同时又有以下分类: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