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按照下列方式承担:一般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要承担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对于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分公司的债务与总公司债务承担区别: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用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2、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分公司需要承担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都受总公司管辖,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都没有独立性,由总公司承担其民事责任,所以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应当承担。
一、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吗 分公司的债务能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也可以先以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二、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综上,分公司不承担总公司的债权债务。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总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以分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知,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