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两者没有冲突,并且,依据的法律不同。工伤险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意外伤害险(人身保险)依据的是《保险法》。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和意外险能同时报销。也就是说报了工伤险,意外险还可以再报。或者是意外险理赔了,再去报工伤险也可以的。只要出险的案件,同时满足工伤险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那么两者就可以同时进行报销。商业保险理赔与否关键要看保单类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赔条件,工伤
不能。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
一般情况下,工伤和保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只要劳动者符合理赔条件,那就可以同时报销。但是没有达到意外险的理赔条件的,那就无法获得赔偿。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事故,去世或者出现伤残的,那可以既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只是在医疗费用报销这部分,有一定的冲突。但工伤保险只管因公发生的,而商业意外伤害与意外医疗,除了免责条款里的情况,其他都是可以保的,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用工伤保险不支付。
当然不等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伤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
工伤意外保险报销: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申请报销工伤意外保险的办法: 1、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书、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3、核定相关费用后,支付给职工本人或者支付给单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
工伤可以保意外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
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
人身意外保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规定,必须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