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构成共同犯罪,会根据二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确定主犯从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罚。对于认定是不是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如何准确的认定共同犯罪,必须准确地把握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滥伐林木罪通过以下要件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
我国刑法对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定标准:第一、犯罪性质:滥伐是指,行为人已经获得主管部门的同意,但是没有根据采伐证规定的,任意采伐的行为;第二、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如果行为人明知林木的权属不清
符合以下要件的可以确定构成滥伐林木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滥伐林木罪的共犯,如果是主犯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从犯,在前述量刑的基础上,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滥伐林木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 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
本罪的认定标准或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对森林和林木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客观要件 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未经林业主
符合以下要件的可以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可以确定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 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