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况: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 2、出
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根据以下情况取得房屋应当由谁取得: 1、一方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的,房屋所有权由该方取得。 2、双方均办理预告登记的,由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一方取得。 3、双方均未办理预告登记和房屋登记备案的,由先占有该房屋的一方所有。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 1.有一方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买受人享有优先过户权。 2.各买受人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3.各买受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所以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来确认两个买受人的优先权。另外,开发商需要对没
出现了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形的,应让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优先获得房屋产权;若是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则先交付合同货款的那一方优先获得;在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也没有交付合同款的情况下,则先签订合同的一方优先获得房屋。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1.有一方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买受人享有优先过户权。2.各买受人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3.各买受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房谁就
开发商一房两卖已进行物权登记的优先。房屋应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开发商一房两卖可能构成犯罪。一房两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签订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买受人的行为,一房二卖除涉及民事上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同时可能触犯刑法上的诈骗犯罪。
开发商一房两卖属于有效合同的买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履行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买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首先判断房屋是否变更登记,已经登记的受让人最终购得房屋;如果没有变更登记,就判断谁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人最终购得房屋;如果前两种情况都没有,就按照合同的先后顺序来确定最终购得房屋。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
不可以一房二卖。如果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再把房屋又出卖给他人,或者有意不告知其出售的房屋已出让给他人的事实,以至于使得买卖商品房这个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是根本违约,买方在此情形下可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及利息,要求开发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