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民政局离婚婚姻登记流程如下: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离婚协议已经载明离婚必要事项,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到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完成离婚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
直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即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登记办理,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登记。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的方式是: 1、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审查手续,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当事人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所在工作单位、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结婚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双方自愿结婚、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且无法律规定的不得结婚的重大疾病。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
民政局免费婚检流程,具体如下:1、男女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单人1寸近照3张到婚姻登记处审核、填表;;2、进入免费婚前体检中心;3、空腹抽血;4、男:男婚检室检查。女:女婚前保健室检查;5、X光胸部透视,已妊娠者禁做;6、在婚前卫生
1、申请结婚。男女双方须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登记结婚,在申请的同时,应该携带以下的证件及材料:双方户口本、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对于二婚或者复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原持有的离婚证。 2、登记。民政局的登记人员,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